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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是亲父子,血浓于水,到啥时候都是一家人,对不对?”

“不。”沈方休打断他。

高百川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讨好的笑终于褪了些,露出底下那层更惯常的东西。

“是不是你妈又跟你说什么了?”

他冷哼一声。

“你别听她的。她一个女人懂什么?这几年靠着你外公的关系人脉在外头逍遥自在,真以为自己有远见了……”

沈方休目光平静地滑过那张衰老迹象明显的脸。

这些年,高百川在外显然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沈方休也清楚,这个年近半百却一事无成的男人,如今希望在自己儿子身上找回一点成就感。

可惜他并不想配合。他不想同这个人扯上任何关系。

他只觉得疲惫,纵使胸中有万千种言语替妈妈反击,但此刻,他连打断对方都觉得费力。

跟认知不同的人,是无法讲道理的。

沈方休径直走回房间,随意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从柜子里取了把长柄伞,转身就又出了门。

在高百川能够反应过来之前。

他以最快的速度带上家门,按下电梯。

在金属门合拢的缝隙里,最后瞥见的是男人有些错愕地开门追来的身影。

电梯下行,数字跳动,他快步走出单元楼,重新汇入傍晚潮湿的街道,走向来时那个公交站。

长到这么大,沈方休从未做过任何可以被归为“叛逆”的事。

今天,是他平生头一遭离家出走。

与其说离家出走,倒不如说是不愿同那个男人待在一片屋檐下,被逼到不得不离开。

沈方休的离家出走,到底没能走出一个学霸的恢弘架势。

出门太急,手机落在了书桌上。兜里只剩几张零散纸币,和一张公交卡。惠南市里任何一家像样的酒店或旅馆,他都住不起。

但现在回家是不可能的。

最后,沈方休转了一圈,又回到学校。

准确说,是学校后门那家书屋。

他这趟出走实在失策又失策。

没穿校服。

学校保安大爷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认什么在光荣榜上挂了快一年的年级第一,任凭他怎么说,就是不放行。

和保安大爷费了好一番口舌后,他最终认命般,推开了这家书屋的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叮铃”一响。

沈方休站在吧台前,仰头将那面手写的饮品单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只要了一杯热牛奶。

菜单旁还列着几样精巧的小糕点,虽不能当正餐,垫垫肚子总是够的。但他摸了摸裤袋里所剩无几的纸钞,终究没有开口。

书屋老板是个气质随性的女人,目光掠过少年身上那件黑色外套的logo,又落在他干净清朗的脸上,只当是哪家小少爷一时兴起,来这儿寻个清净。

见他神色坦然自若,更没将“离家出走”、“身无分文”这类窘境与他联系到一处。

她将一杯热饮轻轻放在他选定的桌边,便转身回了后面的工作间。

雨后空气微凉,沈方休坐在靠窗的位置。

他随手从书架上抽了本书,书名倒潇洒,《闲情偶寄》,听着仿佛能解人胸中块垒。

可惜对一个理科生而言,里头文言的表述实在有些隔阂,翻了几页便觉无趣,又换了本杂志。

这杂志的封面标题倒是抓人眼球:“硕士海归辞高薪,回乡陪父卖青团”。

这般噱头十足的叙述,叫人即使不以为然,也忍不住想看看究竟。

沈方休读完正文,明白了大概。

小伙硕士毕业后,担任某上市企业海外技术部经理,虽然在海外工作,但待遇优厚。

然而母亲去世的消息给他猛然一击,为了照顾好父亲,也为了把母亲做青团的技艺传承下去,他打定主意要回老家陪父亲卖青团。

此举感动了很多人,因此杂志将这则故事收录进来。故事末尾,还列着几条网友评论,多是赞许与感动,认为“亲情无价”、“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

沈方休看完,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他本就不是共情能力多强的人,只想起此刻或许还躺在他家沙发上刷手机的男人。

最后,他只伸手从桌边的便签本上撕下一张。这是店主为客人备下,以供随意涂写的。

在上面流利地写下一行字。

“是金子在哪里都可以干一番事业?”

只是随手写的一句牢骚,并未发表任何己见。他随手将便签夹在书页中,转头望向窗外。

几番折腾下来,天色已然沉透。

天空被分作两层,上层是端庄的绛紫,下层沉淀着水墨般的玄青,分界处氤氲着朦胧的霞,仿佛有谁用湿笔将颜料轻轻化开。

沈方休遥望这片天色,慢慢啜饮那杯牛奶。

困意不知不觉袭来,没多久,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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