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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第48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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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之后,我成了小偷与倡妓生的孩子。这是我可以活在阳光下的身份。

两周岁衣着华贵却以病容死亡的我,三周岁衣着寻常而健康活着的我,不会被人联想到一块,我不用再躲藏于暗处了。

这个身份唯一的不稳定之处,是连微只想要个孩子,他不在乎孩子的母亲是谁,甚至他自己也不清楚孩子的母亲是谁。

即便是按照连微有孕的时间推算起来,有可能的妓者也有二十名,难以确定。

不过这份不完美因素,在后来却能使我的身份更加可信,也少了麻烦。

在我成为大将军之后,无论我找不找自己的母亲,在皇帝看来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时间过去久远,更难以确定母亲是谁。

这个身份也不好大张旗鼓去寻找,找到后也无法验明血缘关系。是以,我不必去找母亲,不必尊称别人为母亲,并不会引起皇帝怀疑。

三岁起,我以小偷孩子的身份与连微生活在一起,但小偷的身份品行,父母是不会愿意让我与他长久生活在一起的。

于是连微在半个月内就因为偷盗未遂被打死了??这是父亲当初就和连微谈好的条件,他的孩子可以活,但他必须死。

而连微,爱子心切,只能同意。

连微故意在一次偷窃中失手被发现,然后激烈反抗,最终被打死。

连微的小偷身份是在被打死后才暴露出去的。

很多失主不管是不是连微偷的,都报官说起自己历年丢失的财物,想要搜查连微的宅院,以拿回自己被偷的东西。

那时正值孟丞相肃清官僚系统,朝野上下清洗官吏贪腐之风甚严,官府查没连微的偷窃之财后,将连微经商的钱财给我继承。

我也是得以,可以在连微死后,仍能光明正大地活得富足。

我在父母的指导下,让官府帮我置办住处,并请仆人照顾我。

我并非是一无所有的孤儿,官府便没有拒绝的理由,但由于连微的小偷身份暴露,官府给我的身份本改成了弃籍,给我安排的住处,环境上而言也不干净。

不过这些,都在我父母的算计之中。

官府帮我租的小院落,前是橙楼一条街,后是闹市。??当时官差让我在这片区域里选择,我是按照父母所言,选了他们精心挑选的地方。

以后父母来看我可以更好的隐藏身份行踪,在院中有什么声响也可以被遮盖个完全。那里离衡居王府不过几十里,父母运用轻功,倒也来去方便。

官府带我聘的仆人,实际上也是父亲的人。

我还救了路边的一个乞丐,便是长轮,他也是父亲安排的人,合理地送到我的身边。

我请的三个老师,也是祖父培养的人,从中挑出几个身份干净又可以教导学业的,扮演老师并非难事。

从此之后,在外人眼里,我用着连微的遗产生活着。

我在那里生活了五年,身边都是父母值得信任的属下,父母几乎日日都能来教导我,虽然我记不清三岁之前的事,但我觉得除了环境差点,和在王府中生活也无甚差别。

由于皇帝赶尽杀绝之心不死,父母已决心蓄力造反。因此父母所学,想倾囊相授于我,望我全部学成,可也只能教到八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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