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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2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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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狗咬狗,便是此案,再无人怀疑杨梅无辜,更无力指责丞相有过。杨梅的尸体丞相也不必管,刑部会处理。

而流放途中,李河企图带动同被流放的数人,反抗狱差,企图逃跑,在打斗中身亡。??这是表面死因,不过这件事就不必让民众知道了,孟丞相的政敌也无意传播此事。

流放途中弄死人是他们这个阶级默认会发生的事,更何况李河死因做得干净漂亮,即便传播开来,于孟丞相也造成不了影响。

无人刻意散布,自然也就引起不了大规模的讨论,如今百姓的热门话题是近日新郎灭杀新娘全家的案件。

此案发生在距离永平州南城中门五十公里外的,平津府西南处的晋安县千叶街上。

案件是在李河案结十日后发生的,传到永平州家喻户晓的地步,是因为新郎丧心病狂如同妖魔附身一般,不仅杀了新娘全家,还把新娘抛给下人玩乐,最后癫狂发作完了,便自刎了。

但这些只是表面上的版本,其它细节都是真的,只有新郎之死,是新娘当场报的。

而传言的新郎疯魔,也不可能,新郎并不疯魔,他只是在报世仇罢了。

一直以来,在各处寻找遭受欺凌之人和乞儿,是孟淮?给属下布置的长期任务。孟淮?自己,也依然在执行这个任务。

三日前,孟淮?和晏罹比试轻功,顺便练体,一路来到晋安县。

发现这家新婚之家宴席散后便紧闭大门,孟淮?敏锐地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味,她和晏罹翻墙进去之后,便看到一地死人,一名新郎打扮的人在堂中观看着什么。

顺着新郎的视线,孟淮?二人悄悄靠近,发现在贴着大红喜字的大堂中,一名女子正在被一群男人凌辱。

从女子的叫骂声中,孟淮?知晓了大概,有了判断,便出手救下了那名女子。

女子虽然柔媚,但性子很是刚毅。她得救之后,随意披了件衣,然后,强迫方才凌辱她的那群人,凌辱新郎,新郎在受尽折磨后,自杀。

而那群人,晏罹模仿院中死人所受刀伤,拿了新郎杀人用的刀,尽数杀死。

女子拜谢完孟淮?,便要离开,孟淮?问道:“你要去哪?需要我帮你报官吗?”

女子摇摇头,道:“他因上一辈恩怨灭我全家,又让人凌辱了我,这个仇,我与他两家算是解了。但我恨他的手段下作,我家的财产也是害他家所得,我不想要,可我自小被父母娇养,无傍身手艺,如今我这身子,不如投入倡籍工作。”

孟淮?劝道:“观你家世,即便无傍身手艺,也该有生存能力,遭受此难,是你遇人不淑,不必因此自甘下贱。”

女子依旧摇头,态度很是决绝:“我是看重贞洁的人,遭遇此事,世界坍塌。但不是我的错,我不会寻死,可也无法如常的活着,不如彻底毁灭,也是一种生。”

妓院,在有些时代,确实是一个充满了剥削且只有剥削的生意,但有些东西,不代表讨厌它,它就会不存在。即使是在科技最发达的时空被最严厉的律法禁止了,有些东西在看不到的地方也能壮大,甚至是更残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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