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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公堂之上,恶少终伏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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涕泪横流地哭嚎道:

“大老爷明鉴!小人招!小人都招!

是…是小人猪油蒙了心!

嫉妒那苏惟瑾中了秀才…

恨他害得我家如此…

就想…就想放火烧了他家…

让他…让他也不能好过…

小人知错了!大老爷饶命啊!”

他语无伦次,他语无伦次,

但认罪之词却说得清清楚楚。

堂外围观人群顿时一片哗然,

怒骂声四起。

“果然是他!”

“心思如此恶毒!绝不能饶!”

**面色更冷,厉声道:

“如此说来,你承认昨夜意图纵火行凶,谋害秀才苏惟瑾了?”

“是…是…小人承认…

求大老爷开恩…”

张诚只剩下求饶的本能。

就在这时,堂外一阵骚动,

张家那个老管家挤了进来,

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老泪纵横地高喊:

“青天大老爷!

我家少爷是一时糊涂!

他…他得了失心疯啊!

求老爷看在他年少无知,

又未曾真正酿成大祸的份上,

从轻发落!

我家老爷…

我家老爷愿倾家荡产赔偿苏相公!”

这是想用钱买命了。

**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讥诮。

若是平日,一些小事或可通融,

但此案非同小可!

其一,罪行恶劣,纵火已是重罪,

对象还是新晋秀才、一县瞩目的文曲星,影响极坏!

其二,人赃并获,众目睽睽,无从遮掩。

其三,学政周大人对此案必有耳闻,正盯着看他如何处置。

其四,苦主苏惟瑾乃他看重之人,

正要借此案进一步施恩立威!

岂容徇私?

“放肆!”

**惊堂木再拍,声震屋瓦。

“公堂之上,岂容你喧哗贿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更何况他张诚?

意图纵火**,罪证确凿,

依《大明律》,该当何罪?!”

一旁刑房书吏立刻上前一步,躬身禀报:

“回大人,依律,故烧官府廨宅及私家舍宅、若财物,

因而盗取财物者,绞;

杀伤人者,以故杀伤论。

其未曾造成严重后果者,

亦当徒三千里!”

徒三千里!

张诚和老管家一听,

顿时面如死灰,彻底瘫软在地。

**提笔蘸墨,在判决文书上奋笔疾书,

随即拿起惊堂木,

做了最终宣判:

“人犯张诚,心生歹念,夜携火油,

意图纵火**新进秀才苏惟瑾,

其行卑劣,其心恶毒,

藐视王法,罪大恶极!

虽未得逞,然律法昭昭,岂容轻饶?!

依《大明律》,判:

杖一百,徒三千里,

即日押送府衙核验,

发配辽东都司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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