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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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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出现的瞬间——

全场仿佛都屏住了呼吸。

一共九位法官,从暗门中步出。

他们徐徐走向审判席。

法庭正中间的书记员,随即道:

“法官入席,全体起立!”

法庭内,所有人都纷纷站起。

这一瞬间——法庭的庄严感顿时升起。

那股手握权柄,决断自由、生死的权柄,在这一刻,几乎让旁听者们都被压得透不出气。

等到法官入席之后,书记员才道请坐。

山城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翻动着检方的证据提纲。

在东洋,刑事诉讼法实行的是所谓“起诉状一本主义”。

“起诉状一本主义”,即检方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只向法院提交公诉书。随案卷宗、证物等,一律不得移送法院。这种制度规定的初衷在于,防止法官形成被告人有罪的先入为主的观念。

但代价就是庭审的效率变低,毕竟法官需要现场阅览检察官的证据。

因此,开庭的时候,检察官会特地再提交一份证据提纲,协助法官迅速的掌握全案证据。

不过,毕竟麻生一案的证据材料庞大。

哪怕是法学造诣再高的专家,也需要时间来掌握案件的全貌。

山城法官和其他法官就这样在审判席上,先行翻阅材料,对卷宗有一个大致的熟悉了解。

麻生律师团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意见,也同样放在了审判席的桌上。法官们也同样时不时地浏览起来和检方的证据,加以对照。

整个法庭异常安静。

所有人都能清楚地听到审判席上传来的“唰、唰、唰”的翻页声。

不知道——

台上的诸位法官们,在翻阅材料的过程中形成了怎么样的心证。

现在是庭前的准备时间。

台上的法官在熟悉卷宗。

台下的书记员则在核对律师的证件,并且对等等庭审笔录的格式加以调校。

在庭审开始前的这样一段时间,是折磨人的。

麻生的律师团们,自然是胆战心惊的。

律师团里的有些律师,在观察着台上法官拿起他们材料的次数。若是山城法官拿起来阅读,他们心中未免就高兴几分。若是只扫了那么几秒,很快就放下,则又有一些律师在内心中感到垂头丧气。

高田检察官,则十分气定神闲。

麻生案的卷宗高达200多本。

奉行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审判法官,根本不可能在庭前对这200多本卷宗做到熟悉。

他们只能依赖检察官现场提交的证据提纲。

并且,山城还是缺乏审判金融犯罪的经验。

哪怕是奉行起诉状一本主义的法院,也只能跟着检察院的提纲按图索骥。

高田检察官认为这种所谓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制度是虚伪的。

表面上,让法院处于居中的位置。

实际上只是更容易被操纵。

约莫过了20来分钟。

山城法官抬头道:“书记员。麻烦让法警将被告人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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