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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兰草满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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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启七年谷雨,苏州砚微染坊的后院兰草开得正盛。沈砚蹲在石阶边,用左手扶着特制的小铲,小心翼翼地给兰草分株。他的右手仍有些微颤,却已能稳稳握住轻便的工具——这是他练了半年的成果,指尖沾着的泥土,带着雨后的湿润气息。

“当心些,别碰着新芽。”苏微端着刚晾好的花茶走过来,青瓷杯沿凝着水珠。她如今梳着利落的圆髻,鬓边仍插着那支金步摇,只是步摇的流苏被她剪短了些,说“干活方便”。染坊的生意越做越大,她却总爱亲自盯着染缸,说“亲手调的色才放心”。

沈砚直起身,额角渗着薄汗,左手接过茶杯时,指腹蹭过她的手腕。“明儿说今日府学放得早,要回来学染布。”他望着廊下晾晒的藕荷色纱,那是给京里柳氏做夏衫的料子,“得让他先认全染料才行。”

正说着,沈明就背着书包跑进来,十一岁的少年已快齐苏微的肩头,手里攥着张纸,跑得脸颊通红:“三哥哥,苏姐姐,先生夸我写的《兰草赋》有风骨!”

苏微接过文章,字里行间果然有沈砚的影子,只是多了几分少年人的锐气。她转头对沈砚笑:“这孩子,连喜好都随你。”

沈砚接过文章,左手食指点在“空谷生幽芳”那句上,眼里的笑意漫开来:“比我当年强。”他忽然想起元启五年在刑部大牢,沈明隔着栅栏递进来的那半块麦饼,那时孩子才九岁,却懂得把仅有的吃食分他一半。

暮色降临时,染坊的伙计都已散去。苏微在灶上炖着新收的莲子羹,沈砚坐在灯下核账,沈明趴在旁边,用沈砚特制的握笔器练字。烛火摇曳,映得三人的影子在墙上轻轻晃动,像幅流动的画。

“周大人让人捎信,说京里新换了织造总管,想邀咱们去京城开家分号。”苏微端来莲子羹,瓷勺碰到碗沿,发出清脆的响,“你怎么看?”

沈砚舀羹的手顿了顿,目光落在窗外的兰草上:“去看看也好。只是分号得让可靠的人打理,咱们还是守着苏州的本家。”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京城的风,终究烈了些。”

苏微懂他的意思。去年冬天京里来人,说当年构陷沈家的余党虽已伏法,却总有些闲言碎语,说他“靠妇人翻身”“弃官从商失了风骨”。沈砚听了只淡淡一笑,说“风骨自在人心”,却再没提过回京城长住的事。

“那就让王师傅去。”苏微舀了勺莲子羹递给他,“他跟着咱们三年,染技好,也稳重。”

沈明忽然抬头:“我长大了也要去京城开分号,把咱们的染布卖到皇宫里去!”

沈砚被逗笑了,用左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有志气。只是得先把字练好,不然账本都记不清。”

说笑间,沈砚的目光落在苏微鬓边的金步摇上。那步摇的珍珠被岁月磨得更温润了,却依旧亮泽。他忽然道:“下月初三是你生辰,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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