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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戏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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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几行语义朦胧的文字,他更愿相信??事在人为。

隔阂已经解除,她也终于愿意向他敞开心扉……可见签文并未应验,他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他将签文掩埋在黄土中,正要起身,抬眼瞧见一枚玲珑雅致的绢花,系于柳树枝条上,随风飘摇。

伸手解下,栩栩如生的白色莲花静卧在掌心,垂坠的精致流苏迎风飘荡,实在美丽。

此遭心情正好,加之毫不费力地寻到了绢花,纪宣发自内心欣喜,诗兴大发,开始琢磨造句,且思且行,再也没有回头。

几行签文被掩在黄土下,只道是:

“水中捞月费工夫,费尽工夫却又无;莫信闲言与乱语,枉劳心力独身孤。”

………………

万和二年二月,景彦拜参知政事,自此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宰执生涯。

闻竹得知此事时并不惊讶,以景彦受帝王宠信的程度,别说副相,拜宰相也不过早晚的事儿。

当下引人重视的,却是另一件事情??

一起自磴州上报的死刑案与景彦升官的消息同时传开,半月内,如风暴般席卷了开封整个士林,自朝堂到太学,无人不晓。

蹊跷到让人觉得,是有人故意为之。

闻竹静坐在书案前,木门关闭声骤然打断她断断续续的思考。

砰??

书童顺从唐直讲指令,明善堂大门应声而闭,诸学子静寂,讲堂内落针可闻。

与那些只顾低头讲书的学官不同,唐直讲好讽时事,常在授课中插入时近新讯,也愿意听诸生各抒己见。

事关朝事,为免闲话,大门一关,意思便是??今日讨论只传于明善堂内,诸生无须顾虑,莫拘小节。

磴州案情并不复杂:磴州一少女在为父母守孝期间,被其叔强行许配给同村一名为阿大的男子。少女不愿与之结亲,在夜间阿大睡觉时潜入其家,对阿大砍了十余刀,伤不致命,阿大最终被砍断一根手指。不久事发,女子被捕后主动交代了罪行。

案件事实极为明晰,凶手业已伏法,似没什么讨论的余地?可出乎意料,磴州案全然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地方县衙以谋杀亲夫,判处女子死刑,州府未予核准,而后连连上报至审刑院、大理寺,最终落到刑部。

此案掀起不小风波,各方争执不下,台谏便奏请将案件交予翰林学士讨论,官家允准,令时任翰林学士景彦、夏揆同议此案。

谁知半月过去,直到景彦身受拔擢位列宰执,案子依旧没讨论出结果。

闻竹眸光极深,再次陷入深思。

令此案陷入停滞的,恐怕不止是律法问题。

一生员打了头阵,懒洋洋的声音在堂中响起,闻竹抬眼看去,只见柴生抱臂于胸,懒散道:“何其明了?这女子蓄意杀人,杀的还是丈夫,更有悖三纲!大邺刑统既有明文,法不可废,自然当绞!”

柴生此语一出,众人议论纷纷。

听柴生这话,闻竹不由得冷笑,若天下人都这样断案,恐怕绞刑架日日染血,终年不得闲!

“恕某不解,君所说‘夫妇’,从何而来呢?”

柴生斜瞥过来,见反驳者是闻竹,面色刷地阴沉下来。

闻竹却满不在乎,既已经撕破脸皮,又何必维持所谓的体面?

“第一,女子父母去世,婚姻为其族中叔伯所迫,非其本人所愿;第二,丧期许聘,母服未除,依照律法,婚姻更该无效。你所谓的‘婚姻’,始于强迫,又违反礼法,若归于有效,该何其荒谬?”

若婚姻有效,女子行为则要被视为“杀夫”,属十恶重罪之一的“恶逆”,须得重判。依大邺现行律法??十恶不得自首,减刑更是无望,女子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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