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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何以息谤曰无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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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进碎纸机的推荐信连挣扎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警察破门而入,两名黑人警官一左一右的生拉硬拽下,咔哒一声,手铐落了锁。

项廷猝然临之不太惊,反抗不太多。他很明白,在这边,一个中国人要是大吵大闹要求公正,那后果可万分不妙。他只是想打个电话,结果这么小的请求都被冷冰冰地打回来了,甚至脑袋被套上了一个大布袋子。

项廷被押解进了一间小得可怜、狗笼似得的拘留室。覆满了铁锈斑点的方窗仅允许极其稀薄的日照透进来,阴暗到几乎可以称作黑暗。地上有块苹果被踩扁了,散发一股发酵后的甜腐味,虫鸣、湿气与闷热,天花板的吊扇全速旋转,可房间仍然窒息无比。

守门的警员一边嚼着槟榔,时不时说上几句低俗笑话。

遥遥无期的等待之后,提审的人终于来了。提审员跛行到另一把椅子旁,将手杖小心倚在桌边,然后缓慢谨慎地坐下。他左右伸了伸脖子,才让身体降下来,找到舒服的姿势。

警员抓住帆布袋顶端,猛一下揭去。项廷暴露在手电筒的强光下,一个劲眨眼。

警员把项廷介绍给提审员时,就像是马戏团在向观众介绍他驯得很听话的表演动物:“请看,这就是嫌疑人。卡普兰语言学校怀疑他伪造了推荐信,先生。”

“情况我都了解了。”提审官紧盯项廷,自他进来,没眨过一次眼。好像项廷是一种品种特异的猴子,他向猴子打了声招呼。

项廷沉默不语。毕竟按照他们的逻辑,猴子要如何说话,更别提用英语了。

警官威胁道:“狗崽子,快点说!你是连人话都不会说的畜牲吗?你到底是怎么作弊的?不然我就打碎你的下巴,有人明天就会发现你的尸体漂在码头边。”

提审员用指甲轻敲着嘴里残存的某颗牙,仿佛陷入苦思,转向警官询问:“他能听懂英语,是不是?”

“或许真的不懂!”警官说,“他就是一个在后厨刷盘子的ChingChong,一只下等可怜虫罢了。”

提审员说:“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71-473条(18U.S.Code§471-473),伪造、制造或持有伪造的文件(包括推荐信)可以被视为联邦罪行。根据《纽约刑法》第170条,伪造文件可能被视为重罪或轻罪,刑罚包括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有。嫌疑人,你是否清楚以上的法律后果?”

项廷也盯着他,身体前倾,有意停顿了一下:“能不能跟你一个人聊聊?”

提审员用目光示意警官离开。警官临走前还狠狠瞪了项廷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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