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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荒度岁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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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弟看不上他,他似乎也不大看得上他们,时常有人说他傲,目中无人。

高中时期的他,身上还有些学生气,有着学霸的冷静自信,如今的他倒像是被磨平了棱角的玉,摸起来光滑冰冷,却褪去了少年人该有的锐气。

温明安只停了一瞬,转眼就从她面前走过,掠过一阵微不可察的风。

直到他在身边停住,傅明月才回过神来。

再别重逢,他连一句“好久不见”都吝于说出口,只是径自略过了她,慢条斯理地拿出钥匙开门。

钥匙是租房标配的钥匙,连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几根钥匙在拿出来时发出叮叮当当地响,短暂、急促,也扰人,搅得人心神不宁。

和少年时期相比,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依旧热衷于黑白配色的衣着,又好像是懒得费心思去思索每天该穿什么,就永远都是清一色的黑白灰。

时值八月的盛夏,最是炎热的时候,他上身穿了一件简单透气的白色短袖,搭上一条黑色的长裤,尽显身高优势,看起来清爽干净,好似夏日里的风。

他不说话,傅明月抬眼悄悄看了他一眼,只见他低着头,看不清楚神情。

他缓慢地拧动着钥匙,钥匙清脆地响着,转眼门就开了,一阵闷热的风争先恐后地从里钻出,是这盛夏里挥不散的暑气。

温明安不理她,傅明月只好主动出击,在他进门的前一刻,她紧紧抓住他的手,惨兮兮道:“温明安,现在我俩都一样了。”

“我也成无产阶级了。”

她眨着一双眼看他,装可怜,“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

她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浅棕色的瞳仁,又好像是黄金轻轻砸进水里,沉入水底,风从水面掠过,浮出金色的光,灼灼有神。

十七岁的傅明月相当爱漂亮,在千篇一律的校服上,也总喜欢佩戴各种各样的配饰以彰显与众不同,发上永远别着一枚发夹,每天都不重样。

二十岁的她与过去并无不同,还是十分爱漂亮,今日穿得也十分花哨。

在酷暑的盛夏,她喜欢穿裙子,贪凉,今日穿了一条薄荷青色的百褶裙,配上一双象牙白的靴子,脚踝骨往上三分之二的高度,头上别了一枚贝壳发夹,十分漂亮,每根头发丝儿都透露着刻骨的精致。

像是天生就该摆在橱窗上的娃娃,连橱窗都是镶金佩玉的,让人仰望,总是高攀不起。

温明安端详着她,勾着唇说她,“公主,你现在这样,可不像无产阶级。”他侧着头思索了一会儿,又道:“像地主家的闺女,下山体验生活。”话里含了些嘲讽。

她一路风尘仆仆跑来,原本别在发上的发夹早已歪在一旁,头发丝缠在上面,好似打了个黑色的结,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替她把发夹别在了原本的位置。

她伸手摸过来时,他恰好收回了手,傅明月摸了个空,只听他道了句,“歪了。”

年轻的男人神色平静,比过去更擅长掩饰情绪了,傅明月无从判断他此刻的心情,只好可怜兮兮地求着他,“我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我被赶出来了,没地方去。”

“收留一下。”她双手握着他的手,攥紧不放,“求求你。”

阔别三年,温明安的心也硬了许多,他抽回手,对她的撒娇无动于衷,“公主,你没地方去,应该拨打救济站的电话,我这里不是收容所。”

温明安径直进了门,傅明月眼快地跟了上去,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在他关门前强行钻了进去,他转头看过来时,她振振有词,“门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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