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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吕家自导自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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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这些人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具体的案情元京府衙对外并没有说得太详细,这些人只知道吕大姑娘是投缳自尽的,并不知道她被人下了毒,那么她的死就不能完全怪了那情郎。

若是这孩子的爹真是个高门子弟,人家当年有私的不是如今的商户之女吕大姑娘,而是楼子里的吕娘子,发生了这样的事,谁家能痛痛快快地把人娶回去?

就算是置办宅子,置外室,都不是所有人家都愿意办的,给点银子打发了,挪出元京城去,才是最常见的处置办法。

即便是两人重逢了,人家不接纳她进门是可想而知的事,可她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

要说孩子的前程要紧就更是了,这种父不详的孩子是最麻烦的,依照大恒律,即便是未婚生子,只要能知道父亲是谁,这父亲也愿意到官府去报备、画押,这孩子即便跟着母亲,不进父族家门,这孩子也是良户。

可若是这孩子得不到亲生父亲的认可,甚至根本就是无父亲可认,即便母亲是良户,这孩子也是贱籍中的女干生子。

有人会说了良户的娘亲怎么会有贱籍的孩子?这不成了一户两籍了吗?

这条律例还特别规定了,这种贱籍的孩子,户籍是放在当地府衙的公户贱户里的,这些孩子除非将来能拿出百万钱也就是几千甚至上万两银子赎籍或是得恩赏了,这辈子都是贱籍,不能与良户通婚。

这样规定也不是全无道理的,既然是父不详,那这孩子的亲生父亲就可能是任何人,可能是贵人,也可能是罪人甚至逃犯。

不确定的事那就按照最差的情况处理,直接入了贱籍,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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