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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与猫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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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到八点就醒了。光线透过窗纱照过来,在墙面上形成了小块光斑。

要是卡鲁宾在的话,绝对会兴奋得瞳孔变圆,发出咔咔电报声,尾巴快速抖动着,迅速飞扑过去追逐光点,搞得空气里都是团团浮毛。

想这朵蒲公英了。

他慢吞吞坐起来,揉了揉眼睛,随手按掉刚刚才响起的闹钟。

时间早的很,那家伙至少还会再睡两个小时。

这个念头的闪过,让他忽然无声微笑起来。第一次满怀期待,发现自己原来也是想出去玩的。

不是没有独自参赛过。在美国飞来飞去的日子里,其实只会在赛场、酒店和附近的街头网球场出没。

景色差不多,人群里的每张脸都差不多。大同小异,无甚新鲜。

除了打球以外,没什么能吸引他的关注……甚至独自一人时,连吃饭都随便,除了讨厌的食物外,吃什么都行,饱了不就好了?他总是无所谓的。

直到最近和她同进同出,对方忍不了他的无谓态度:“来都来了!当然要尝尝当地特色啊!”

昨天邀请他出去,莉莉又开始充分说理,继续一套说辞用到地老天荒:“偶尔也要转换心情好不,来都来了!人家职业选手满世界乱跑,到处参赛,也会在行程以外挤出时间,陪家人旅游呢。”

好吧,好吧,有几分道理。这是她强行要求的,他推拒不掉,可不是他自己提出的。

某人这样无奈地想着,行动却很迅速,眨眼间已经洗漱完毕,甚至还纠结起穿什么。

这件吧……也是她替他选的。拖着没带任何换洗衣物的他,两分钟就迅速拿下的衣服。还信誓旦旦嚷着“你信我,你超绝无敌适合穿红色!”

似乎还不错。

他的目光掠过镜子里的影像,第一次郑重其事地审视自己。然后好像有些害羞,没再继续看下去,急匆匆地推门出去,站在走廊中发愣:距离和她约定的时间还有好久。他干嘛醒这么早。

百无聊赖中,试试倒着持拍,用拍柄颠球。

“越前小哥,去不去打球?”有相熟的选手和他打了个招呼,发出热情的邀请。经常泡在训练场的人嘛,互相都认识,尤其是像他那样高频率出现。

“今天不去。”会出汗。

然后那人就一副大跌眼镜的震撼脸,好像听他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等临近中午,莉莉终于完全睡饱,睁眼的瞬间就坐起来,想的却是:今天到她打第几轮比赛了?

懵了懵,她忽然放松下来,重新躺回去,发出快乐的叹气声:还有什么,比睡醒后发现是休息日更幸福的事吗。

不对,还约了越前出门。发现离约定时间只剩二十分钟,她一骨碌爬下床,随手抓了件短袖就往头上套:又想出去逛,又嫌收拾麻烦,世界上怎么没有两全其美的事?

循着越前留言的指示,她在某处无人的地方找到了他。

越前在打墙,脚步偶尔挪动。在练削球么?削完正手削反手,触墙高度几乎一致。应该是将将过网的高度吧?

练完削球又是截击,人慢慢向前走动,接近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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