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制作乞丐人,寻找犯罪分子!(2 / 2)
“某些团伙不惜重金购买一些儿童,或智力有缺陷的人口,并加以伤害,强迫他们乞讨。”
看着孩子满是污渍的衣服,林逸深深吸了口气,缓缓站起身。
谁都看得出,他现在心情很糟糕,如同一颗**随时可能爆发。
孩子的尸体被送走,但在案件结束前无法火化。
通过对现场勘查和仓库内杂物的分析,初步确定这里曾是一帮乞丐的住所。
房东被找来时,吓得魂不附体。
这仓库多年前通过中介出租了,而他只收租金,什么都不知道!
中介人员也被找到,同样惊慌失措。
租房合同和登记资料均真实,但身份证是当年丢失后被盗用的。
线索中断了吗?
不可能。
监控显示,每天清晨有一辆无牌面包车,将一群乞丐送往城市各旅游景点或角落。
有专人负责看管,防止被抓捕、逃跑或私吞钱财。
这类案件,在全国屡见不鲜。
任何大城市中的商业街,经常可见三五成群的残疾人卖唱。
人们常会想,这些乞丐真的从出生就是残疾吗?
他们没有家人吗?
难道没有救助机构吗?
但事实上,街头看到的残疾人乞丐,八成都是人为制作出来的。
如果得知真相,人们会怎么想呢?
多年前,曾有一份关于残疾人士的买卖广告,在某些不法分子之间流传。
最终这份广告曝光时,震惊了警方和普通民众。
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人贩子团伙案,还抓获了一个利用残疾乞丐,进行犯罪活动的团伙。
从中可见,只有人性的光辉照耀之处,生命才显得珍贵无比。
而在那些泯灭人性的人眼中,生命只是廉价的赚钱工具。
这进一步说明,街头上的大多数残疾乞丐都受控于犯罪团伙,他们的伤残往往也是人为制造的。
试想一下!
一个普通人走在街上,突然被人一棍打晕,然后被装进麻袋带走。
醒来后发现自己手脚已经折断,与亲人朋友分离,成为了他人敛财的工具。
甚至,连一顿饱饭都成了奢望,那该是多么的绝望啊!
对于这些丧心病狂的**,民众恨不得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即便是警察,也希望能够亲手将这些恶徒绳之以法。
然而,当警察面对乞丐时。
却只能引导和护送,必须有人报案才能出警或实施抓捕。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国际**组织强调,乞丐同样拥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
而且在每一个国家,这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
没有哪个国家,敢于触碰这条底线。
因此各国的救助站陷入了,三不管的尴尬局面。
妇女儿童保护组织无权管理,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警方没有报警也不能随意出动,限制乞丐的自由。
再加上乞丐团伙极强的流动性,解救那些被控制的受害者变得更加困难。
即使抓到了这些乞丐,他们也不敢吐露实情。
就算被送入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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