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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一江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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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改革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在不触怒当地权贵的前提下逐步推进,否则可能危及孙家政权的稳定。

孙灵在吴郡设立了一所小学和一所大学。

小学面向5至8岁的孩童招生,主要教授开蒙知识、儒家经典、识字算术等,相当于现代的小学、初中乃至高中教育,学制灵活,不设固定年限。

小学毕业后,学生可参加大学入学考试,考试无年龄限制,16岁以上者皆可通过考试入学。大学课程内容更为精深,主要学习儒家经典和武艺。

孙灵认为这样的教育过于偏科,于是增设了机关术,类似于现代的理科知识。

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文试和武试,根据考生的才能授予相应官职。

学府并非权贵的专属,而是面向全社会招生。孙灵还针对品学兼优的农民子弟设立补贴政策,他们即使不用耕田,也能获得足够的粮食。

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孙灵没有立即废除察举制,而是逐步提高考试选拔官员的比例。这样既给了寒门子弟机会,又不会过分刺激世家大族的利益。

这种改革借鉴了后世的科举制思路,但在当时仍以察举制为主流的情况下,显得尤为创新。

在孙灵的决策和治理下,吴郡不仅在人才和学术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还在农业和其他领域进行了精密的部署。

首当其冲的是农业。

东吴地处长江中下游,土地肥沃,非常适合水稻种植。但大部分良田都被世家大族控制。普通农民要么沦为地主的佃农,要么被迫开垦贫瘠的荒地。

即便在富庶的江东地区,也有不少百姓生活困苦。百姓是国家的基础,若不解决土地问题,江东的稳定和发展将无从谈起。

东汉末年的土地制度主要是屯田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屯田制下,土地归政府所有,士兵在战时打仗,闲时耕种,政府组织流民或招募农民耕种,农民需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

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则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这不可避免地导致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现象,使得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孙灵对土地分配进行了改革。她把孙家新获得的土地和没收的官员田产,按照每户人口数量分配。

这些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可以终身耕种,但不能买卖。

等农民年老或去世后,土地就收回重新分配。这样既保证了农民有地可种,又防止了土地被豪强兼并。

不过为了不得罪当地大族,孙灵没有动他们原有的土地,只是把孙家控制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

在耕作技术方面,孙灵推广短辕犁减少耕牛使用、修建水利工程改善灌溉、实行稻麦轮作提高土地利用率等措施。

效果是显著的,原本荒废的田地重新长出庄稼,农民有了自己的收成,交完赋税还能剩下口粮。

粮仓渐渐充实起来,为孙策的军队提供了稳定的后勤保障。

在制造业方面,吴郡地处沿海,拥有发展盐业的天然优势。孙灵在海边建立盐场,组织工匠改进海盐提纯技术,提高盐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她实行盐业官营政策,由政府垄断海盐的产销,以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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