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判决续(2 / 2)
判决如下。
被告人秦国颂,男,43岁,于1993年9月2日将被害人张双槐**,作案后在现场等待警察抓捕……
……
经过法庭多次开庭,控辩双方激烈辩论。鉴于被告人秦国颂存在精神障碍,在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负刑事责任。
……
判决如下。对被告人秦国颂以故意**罪……
判处**……(秦国颂嘴角上扬面露出满意的微笑)
缓期二年执行……(秦国颂略带惊讶与无奈的看着宣判的法官)
被告人秦国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
“被告人秦国颂。你还有什么要讲的吗?”法官在问。
秦国颂看着法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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